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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系成立各专业教研室,建立以教研室召集人负责制

  为了进一步提高视光学系教学的质量,明确各教学组的责任和义务,经系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决定成立中山大学眼科视光学系各专业教研室,建立以教研室召集人负责制,相关名单如下:

 



各教研室的责任和义务:
  
由教学秘书负责各教学组之间的协调。由各教学组负责组织编写和审定本课程的教学大纲、讲义、实验指
导,调整教学进度,组织考试和评定,这样责任更明确,有利于各门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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